龍潭翁新統大屋(正廳、右第一護龍)

類別
直轄市定古蹟
級別
直轄市定古蹟
地點
桃園市 桃園市龍潭區烏樹林13鄰烏林3號

歷史沿革

龍潭烏樹林翁家的來臺祖是翁尚進,約在雍正末年到乾隆初年(1730年代),由潮州府普寧縣麒麟埔墩下渡海來臺。翁家在翁元乾這一代來到龍潭烏樹林,建了祖堂六桂傳香後,傳到翁必水時,由於墾地遼闊,人丁浩繁,進而由其長子翁新統主持興建夥房,光緒20年(1894)大屋建成。翁新統掌理族內六大房帳務,廣置田佃,富甲一鄉;同時他精通漢學, 熱心公務,曾任龍潭庄庄長八年。大正 4 年(1915),翁新統接受臺灣總督府綬佩紳章,隔年列入《臺灣列紳傳》。 日治時期桃園興建的四合院極少,翁新統大屋是其中的傑作,為烏樹林地區客家移民的重要史跡,更是北臺灣古蹟中建築工藝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