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街長宿舍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彰化縣 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0巷2號
歷史沿革
鹿港街長宿舍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間興建而成,現今坐落於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0巷2號,西側緊鄰鹿港鎮公所,南側與鹿港地政事務所相接。 大正9年(西元1920年)9月臺灣地方制度改正,全臺改為五州二廳制,鹿港由原屬臺中廳馬芝堡改制為臺中州彰化郡鹿港街,並於鹿港設置地方行政機關「鹿港街役場」。鹿港街役場即為今日鹿港鎮公所的前身,當時地方行政首長稱為「街長」,鹿港街長為當時鹿港街最高行政首長。鹿港街第一任街長由原鹿港區長陳懷澄擔任,昭和7年(西元1932年)間,再由原擔任助役的吉田秀治郎接任第二任街長。 昭和10年(西元1935年)間,鹿港街役場進行改建。根據《臺灣日日新報》記載,臺中州彰化郡鹿港街役場新築工事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3月間進行競標,並由吉田秀治郎街長及甲斐郡土木技手等人負責執行;廳舍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10月30日舉行落成典禮。鹿港街長宿舍為日治時期鹿港街街長官舍,現雖無直接史料可佐證其確切創建日期,惟依相關史料研判,其最初使用者應為第二任街長吉田秀治郎,並配合昭和10年(西元1935年)鹿港街役場新建工程一併興建,其後至昭和18年(西元1943年)間,共有四任街長居住於此。 二戰結束後,鹿港街長宿舍曾先後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作為員工宿舍及鹿港鎮公所作為倉庫使用。民國88年(西元1999年)9月,九二一地震造成建築部分構造受損。民國91年(西元2002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隔年(西元2003年)辦理修復工程,並於民國93年(西元2004年)7月完工。修復完成後,於民國94年(西元2005年)1月移交鹿港鎮公所,規劃作為「鹿港鎮史館」,並於民國98年(西元2009年)3月正式揭牌啟用,提供民眾參觀、學習及休憩,並不定期舉辦相關展覽。建築主體具有鮮明的日式宿舍風格,與鹿港地區多數閩南式古蹟及歷史建築形成鮮明對比,深具地方歷史發展及建築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