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城隍廟

類別
縣(市)定古蹟
級別
縣(市)定古蹟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順興里中山路366號

歷史沿革

鹿港城隍廟又名「鱉亭宮」,也稱「鱉亭寺」,據傳在乾隆19年(西元1754年)創立,有「分府城隍」之稱,並有敕封「忠祐侯」的封爵。康熙初年,中國與臺灣中部往返均以鹿港為要口,其中晉江地區不少商家定居鹿港從事貿易。傳說有一位永寧地方來的高姓大盤商,在鹿港開設日興商行,專營中國土產,因一次不幸失竊,久未破案,於是有人獻計請永寧城隍渡海辦案,此計果然奏效,不多日賊人便獻出贓物,自此城隍威名遠播,也因此城隍爺便留在鹿港,永被供奉。而《鹿港寺廟大全》記載鹿港城隍廟創廟於乾隆19年(西元1754年),正式興建於不見天街(中山路)現址,屬清初大型街屋式廟宇。道光19年(西元1839年)曾重修廟宇。    道光28年(西元1848年)彰化、鹿港地區發生地震,城隍廟嚴重受損,遂由地方士紳倡議重修,道光30年(西元1850年)完成修復。廟內右側牆面有一塊「重修鹿港城隍廟」碑,記錄了當時重修廟宇時,官員、船戶、鋪戶、郊商的捐題緣金,為城隍廟的重要史料。光緒元年(西元1875年)廟宇曾再次重修,由鹿港商紳及郊鋪共同籌資重修,至光緒2年(西元1876年)完成。 日治時期,大正9年(西元1920年)由鹿港士紳辜顯榮獨力出資重修,使廟宇面貌煥然一新。本次整修所使用之面材均已呈現日治時期建材特色,如大量使用日式磁磚,後殿施作日式天花板、於山牆原花窗旁加裝大型日式玻璃窗,屋頂加裝玻璃天窗,以及正殿神櫥等。鹿港於昭和8年(西元1933年)實施市區改正,拆除鹿港不見天街,導致鹿港城隍廟的廟埕、三川殿、拜殿以及左右牆廊遭到拆除,僅存正殿及後殿,並於正面興建磚牌樓(即現今之廟貌),騎樓廟門則採日式門屏。廟埕拆除後的石板、石條,以及三川殿拆除之麒麟石堵、石鼓等構件,後來移至鹿港天后宮重修時使用。    二戰結束後,民國47年(西元1958年)曾重修廟宇,進行木結構補強、屋面重鋪桁木與屋頂換瓦,並補強山牆、粉刷內外部。後殿及內部裝修均利用拆下的舊料再行施作,惟將後拜殿與後殿的木柱及桁木改為混凝土樑柱。當時聘請郭新林施作彩繪,書法家黃天素亦參與揮毫。民國74年(西元1985年)經內政部公告為第三級古蹟。民國81年(西元1992年)展開修復,並重建三川殿建築,民國86年(西元1997年)竣工。此次修復中,三川殿木門屏窗堵雕刻係薪傳獎施鎮洋之作品,極具藝術價值。同年,隨>修正後,依法改列為縣定古蹟。民國103年(西元2014年)再次進行整修,包含全區屋面、牆面(右側、龍虎邊次間)修復工程,直至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