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山巖

類別
縣(市)定古蹟
級別
縣(市)定古蹟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岩竹村虎山街1號

歷史沿革

虎山巖位於彰化縣花壇鄉白沙坑,現址為彰化縣花壇鄉岩竹村虎山街1號,乾隆12年(西元1747年)由白沙坑信士倡議興建佛寺,供奉觀音菩薩,初期尚未覓得適宜建寺之地,後有地方士紳賴鳳高獻地興建,募建本殿及左右兩室,建竣後又將巖後山林及巖前約四甲五分田園,獻為廟產,寺方因其獻地功高德厚,故將其祿位配祀於廟內,並立碑予以紀念,虎山巖創建於清領時期,當時可說是彰化縣轄內第三座佛寺。道光5年(西元1825年)士紳陳大高(原籍中國廣東省饒平縣),自中國渡海來臺,在臺事業有成,但老而無嗣,遂與當時的虎山巖住持寬讓相約,提供田租作為虎山巖的香火之資,寺方於是感念其貢獻,與另一位獻地者賴鳳高同配祿位,奉祀於廟宇,並在廟旁立「佛祖香燈」碑以資紀念。同時由恩貢生曾拔萃、生員李鳳翔等士紳發起虎山巖的重修,並增建左右禪房。後再募捐修飾廟宇,其中以和美嘉犁阮家捐款最鉅。 日治時期,虎山巖由日本人進行管理,在昭和年間實施「皇民化運動」的影響下,參拜等儀式與原來習俗不同,使香火減退。二戰結束後,由當時鄉長施番薯倡議重建,在村民及地方領袖人物的各方努力之下,歷時兩年間奔募,展開重建工作,將土埆牆保留,大木構造解體修復,部分構造改以紅磚混合水泥構造重建,規模照舊,寺貌煥然一新,並成立管理委員會,於民國40年(西元1951年)完成修復。後配合推行發展風景區計畫,將虎山巖列入彰化建設風景區。彰化八景中的「虎巖聽竹」,即為虎山巖一地,另外,虎山巖與碧山巖、清水巖同為彰化三大巖寺,為彰化地區重要的宗教場所與歷史建築。在民國74年(西元1985年)經內政部公告為第三級古蹟,民國86年(西元1997年)隨>修正後,依法改列為縣定古蹟,民國87年(西元1998年)內政部規劃修復,並於民國91年(西元2002年)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