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郡役所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雲林縣 雲林縣虎尾鎮公安里林森路一段498 號
歷史沿革
大正九年(1920)地方制度改正虎尾升格為虎尾郡,大正11年(1922)虎尾郡役所落成,後於昭和5年(1930)時增建司法室(刑事間)、昭和6年(1931)增建二樓、昭和12年(1937)增建獨棟的郡守辦公室,形成今日所見的樣貌,是當時行政與警察的中心。二戰後1946~1949年短暫做為「虎尾區公所」使用,歷經行政區域的重新劃分,1950年改為「虎尾警察分局」使用,直至民國七十八年(1989)年代初期虎尾警察分局新廈落成,該建築物始因警局的搬遷而處於閒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