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華林苑(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官舍)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花蓮縣 花蓮縣花蓮市菁華街10號
歷史沿革
本建築創建於大正8年(1919),為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昭和4年(1929)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遷至此地,昭和17年(1942)再改稱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戰後由花蓮縣政府接管,昭和35年(1960)裁撤後成為閒置空間;於民國90年(2001)3月12日定名為「菁華林苑」,菁華林苑位於花蓮市菁華路一帶,菁華林苑於民國91年(2002)9月23日公告為「歷史建築」,後來在隔年3月19日又將範圍內的「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之辦公廳舍建築獨立指定為「花蓮縣縣定古蹟」。本建物為日本瓦屋頂、洗石子外牆的和洋混合建築,仿文藝復興時期風格,幾何對稱平面和弧拱廊柱,具古典語彙,為日治時期重要的林業產業建築代表。 本建築物具有西洋文藝復興時期風格,幾何對稱平面和優美比例的拱門圓弧,充滿古典語彙。外觀簡單大方,素雅端莊,庭園內樟樹、瓊崖海棠樹為伴,院落植滿羊蹄甲花、攀葉植物、綠意盎然、草香瀰漫具保存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