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苑洪家古厝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彰化縣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寮中巷2號
歷史沿革
位於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之洪家古厝,依據明治37年(西元1904年)臺灣堡圖及大正14年(西元1925年)之地形圖(陸地測量部),洪宅位處後寮村聚落中心偏南側。建築形式屬傳統三合院建築,有內埕及門樓,依據洪氏族親口述,內埕原有一處拜亭已於40年前拆除,磚造門樓曾經整修,後加建側院之水泥圍牆,並於左、右護龍外另有三處增建空間。 芳苑後寮洪姓族人多來自中國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祖先在南宋紹興10年(西元1140年)時,洪皎的次子洪道因避亂來到同安縣小嶝嶼後頭保社,因而創立嶝山分堂號。傳至洪袞時分春、夏、秋、冬房。十七世紀以來,嶝山派下洪姓族人陸續來臺移墾,遷居二林地區。本案洪家遷臺可追溯至乾隆晚期(約西元1790年代),同安縣嶝山堂窓東春房洪純如的後裔,洪子扶之子洪必善、必學(必岌、必海)兩兄弟渡海來臺,先移居於大肚臺地,再輾轉遷徙到今芳苑的後寮。 洪家古厝的開基祖洪必學傳四大房,其一子洪德性相當重視教育,之後栽培出四子洪智(治)為武秀才,五子洪屋為文秀才,而洪屋與許圈二人共育有三子:洪鐵、洪臣、洪蚊,三人即為本案建築的發起人。洪宅興建後於昭和3年(西元1928年)落成,當時採購壓倉石、彰化竹塘之磚,並由鹿港匠師營造。洪家除了擁有土地資本外,還轉型發展糖廍、油車間等產業。洪宅建成後,由洪屋的妻子許圈率次子洪臣,以及大媳婦謝此(洪鐵之妻)帶著孩子一起居住。謝此過世後,洪鐵之子也將其所屬的「九包五」洪宅產權出售,陸續遷離,因此,本案的洪家便剩下洪臣一房居住在此,日後則由洪蚊的孫子洪宗熠將大房賣掉的房產再購回。 據民國83年(西元1994年)由當時的彰化縣立文化中心出版,許雪姬、賴志彰主編之《彰化民居》,對該屋定名為「後寮村洪宅」,並進行相關之田野紀錄,記述洪宅:「格局為九包五,有院門、正身五開間,左右二護各五間,正身三間皆木造,木門六扇以上有裝飾,尤其身板以斜萬字紋構成,其上另雕有竹葉,是彰化民宅中僅見的。頂板的花鳥透雕不輸澎湖天后宮」、「正殿內壁板書繪細緻的壁畫。」由相關紀錄可見,洪宅的建築格局及裝飾具有特色。芳苑洪家古厝反映了該地區傳統農村聚落形成與發展的歷史脈絡。洪宅作為洪氏家族居所,並兼具私塾功能,反映洪氏家族與地方教育發展的關聯。後寮地區原有洪家四間宅邸,目前僅存本案洪宅,且仍保存較為完整的建築構造與裝飾,其餘宅邸已拆除或嚴重損壞,使本案洪宅具有地方文化資產之代表性。故於民國112年(西元2023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