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園安山派出所

類別
歷史建築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芬園鄉大彰路3段147巷63號

歷史沿革

本案建築「芬園安山派出所」,建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現今位於彰化縣芬園鄉大彰路3段147巷63號。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大多普設「警察官吏派出所」,增設基層警察人員,以達到地方行政管理與治安維持之目的,故有「警察政治」之稱。另外,因警察制度多與「保甲制度」相結合,因此日治後期改建的警察官吏派出所多與保甲聯合事務所設於同一基地。本案芬園安山派出所所在地,因位處彰化、鹿港及社頭間的重要交通要道,日治初期屬臺中辦務署貓羅堡。明治31年(西元1898年),因各地武裝抗日事件頻仍,統治當局遂於貓羅堡同安藔庄設立「同安藔警察官吏派出所」。明治35年(西元1902年)改隸臺中廳貓羅堡芬園區與同安藔區;大正9年(西元1920年)配合地方制度改正,改隸臺中州彰化郡芬園庄。昭和10年(西元1935年)原擬興建「芬園庄同安寮第一部落振興會集會所」,惟當時適逢警察官吏派出所改築,其後保甲聯合事務所亦辦理改築,考量居民出資已多,難以負擔,故延至昭和11年(西元1936年)5月始興建集會所,並於同年8月1日舉行落成式。因此可推測,本案派出所應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改建完成,主要建築包括原同安藔警察官吏派出所廳舍、原同安藔保甲聯合事務所、原消防詰所、升旗臺及門柱。 在二戰結束後,民國34年(西元1945年)臺灣由國民政府接收,本派出所也改隸於臺中縣鹿港警察所,改名為「同安派出所」,並曾於戰後期間增設廁所、貯藏室與水槽等設施。民國40年(西元1951年)因地方行政制度調整,再改稱「安山派出所」,管轄同安村、中崙村及大竹村。民國92年(西元2003年)因應勤務與治安需求,安山派出所與縣庄派出所合署辦公;後因道路拓寬及治安需求增加,於民國95年(西元2006年)恢復駐地辦公。民國107年(西元2018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