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議會舊址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臺東縣 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416號
歷史沿革
大正9年(1920)起,臺灣總督府藉由地方制度改正有計畫地展開階段性的「地方自治」,設立作為諮詢機關的協議會。二戰後,民國35年(1946)3月,臺東縣舉行參議會議員選舉,並於同年4月成立參議會。民國39年(1950),本省開始實施地方自治,並進行第一屆縣市議會議員選舉。 舊臺東縣議會建築物之一樓於民國42年(1953)興建,民國43年(1954)落成;民國52年(1963)續建二樓,民國53年(1964)落成。舊臺東縣議會二樓原作為議員招待所使用,民國69年(1980)、民國71年(1982)於舊臺東縣議會東北側興建二層樓加強磚造之招待所。民國75年(1986)於舊臺東縣議會西北側建造鋼筋混凝土造一層資料室。 臺東縣議會舊址建築物由呂阿玉設計,呂阿玉曾任臺東縣政府技士、都市計畫課課長、觀光課課長、建設課課長等,在擔任公務員期間,藉由來自日本的建築刊物,汲取了許多建築理念,在民國40、 50 年代起的臺東建築史,年輕的呂阿玉已經是舉足輕重的要角,其後陸續設計的作品涵蓋了臺東公部門及民間的重要建築物,除舊臺東縣議會外,包括舊臺東稅捐處、卑南地區農會、鹿野鄉公所等。 臺東縣議會於民國87年(1998)搬遷至現址議會大樓後,舊臺東縣議會建物於民國88年(1999)7月1日至民國96年(1997)6月30日期間租借予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東臨時庭使用。花蓮分院臺東臨時庭遷移到現址(四維路二段)後,建物處於閒置狀態,直到民國108年(2019)臺東縣政府辦理修復工程,並於民國110年(2021)建築物修復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