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警察局長宿舍

類別
歷史建築
地點
臺東縣 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13巷12號

歷史沿革

日治時期臺灣警察負責所轄區域內的大小事務,如衛生行政、山地行政、土地測量、戶籍行政、保甲管理等重要業務,臺東廳下設警務課負責轄境內警察官吏派出所、警察官吏駐在所等機構。推斷該宿舍在日治時期為臺東廳警務課長宿舍,應興建於昭和8年(1933)。 民國34年(1945)二次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成立臺灣行政長官公署,下設警務處負責臺灣警務相關業務,警察機構的體系亦隨之調整。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由州改制的大縣,設置縣警察局;而臺東、花蓮、澎湖等由廳改制的小縣,則設警務科,警察權及掌理業務縮小不少,侷限於保安警察、司法警察、與行政警察等三大領域。 此首長宿舍興建於日治時期,二戰後仍沿用為臺東縣警察局長宿舍,見證臺灣從日治到二戰後警察業務改變。 臺東縣警察局長宿舍位於臺東縣政府後方,坐西北朝東南,是獨棟獨院日遺日式木構造單層建築。 二戰後,該宿舍改為臺東縣警察局局長宿舍,自首任局長伍普星即入住該宿舍,從民國35年(1946)至此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為止,共有12位局長曾住過此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