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原臺灣省政府建設廳)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南投縣 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
歷史沿革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位於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為有巢建築師事務所(虞曰鎮建築師)所設計,為一磚造現代建築式樣,設計樣其立面保有遮陽之立面設計,水平的橫開窗、樑線、窗臺與遮陽版強調視覺的水平性,同時又有垂直的遮陽版與柱列強化重複性韻律,並配合基地特性採用轉折型平面,主入口設置於短向轉折處,室內為傳統小型隔間辦公室。 台灣省於民國34年(1945)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隸屬行政院,為台灣省最高行政機關,下設「工礦處」等9處(秘書處、民政處、教育處、財政處、農林處、工礦處、交通處、警務處、會計處)、6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宣傳委員會、設計考核委員會、土地委員會、日僑管理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會)、4局(糧食局、專賣局、貿易局、氣象局)、4試驗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糖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地質調查所)、2研究所(工業研究所、海洋研究所)、3館(博物館、圖書館、編譯館)、2團(訓練團、交響樂團)等機關﹝構﹞。 民國36年(1947)「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改設為「台灣省政府建設廳」,掌理工業、商業、礦業、中小企業輔導、技術行業行政、都市與區域計畫行政、建築管理、手工業輔導推廣、零售市場及攤販管理等業務。附屬機關則有水利局、礦務局、石門水庫管理局、曾文水庫管理局、鯉魚潭水庫管理局、新生地開發處、手工業研究所、度量衡檢定所,另外還負責監督自來水、唐榮、高硫、中興紙業、農工企業等5家省營事業業務。 民國88年(1999)7月1日依據「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原「台灣省政府建設廳」裁併,改設「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本室依設置要點規定設置八科,現辦理工業行政、技術行業行政、商業行政、市場及攤販輔導管理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