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宿舍菁華街33號及33-2號

類別
歷史建築
地點
花蓮縣 花蓮縣花蓮市菁華街33號及33-2號

歷史沿革

本文化資產所在地在昭和13年(1938)的時候還記載為旱地,後於同年轉賣給當時住在花蓮港郡花蓮港街花蓮港新城通十二之一番戶,任職東臺灣無盡會社的專務安武伊八後才改為建築敷地,又因昭和15年(1940)的時候,有安武秋郎將基地與建物抵押貸款的記錄,因此可以確定是在昭和13年(1938)至昭和15年(1940)間由日人興建及所有,本建物應為安武伊八的自宅。 戰後國民政府來台,日產被國有臺灣省公產管理處接收改為官方所有。早期菁華街33號及33-2號為木瓜林區管理處的王本部副處長住所,於昭和46年(1971)年配住給鄭家與陳家,當時建物西側為庭院,上面種滿果樹並設有鞦韆與車庫;鄭家曾將車庫改作大理石加工廠,之後因林務局有興建宿舍的需要,便在與鄭家及陳家協商下於空地上興建兩棟兩層樓共八戶的建築,並在與陳家之間砌築一道圍牆區隔,於昭和50年(1975)10月8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