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彰化縣 彰化縣北斗鎮西德里舜耕路27號
歷史沿革
臺灣總督府基於殖民統治、調節日本國內人口,以及國防與民族同化等方面之考量,推動日本農民移植政策。藉由官方經營,移殖日本農民建立移民村,以作為臺灣農村的示範,並推動對臺灣人的同化政策,以達成當時「內臺共存共榮」的政策目標。加上南進政策也需以臺灣作為基地,發展熱帶作物的栽種技術,因此在明治末年東部官營移民政策受挫後,昭和初年於臺灣西部再度施行官營移民。隨著臺灣西部治水工程陸續完成,未墾土地面積增加,亦提供移民墾殖的空間。 臺灣中部的日本官營移民村,均位於臺中州北斗郡,昭和7年至昭和17年(西元1932年至1942年)陸續設立。設立於昭和11年(西元1936年)的豐里村,共有大橋(イ號)、福住(ロ號)、川上(コ號)、七星(ハ號)、豐平(一號)、宮北(二號)等六個聚落,其中大橋、川上、七星屬北斗境內,分別位於北勢寮和西北斗。此大規模的移民村計畫至昭和17年(西元1942年),隨太平洋戰爭情勢加劇而逐漸停頓;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移民亦陸續撤離臺灣。 每個移民在來到移居地以後,必須馬上加入自治組織,每天村民在聚落中間的廣場升旗、做操,有事則聚會。一村都有一「移民頭」(移民指導員)。「移民頭」與村民關係最密切,負責村中治安及各項事務,其管理方式較為嚴格,本島人如未事先通報而進入移民村時則會受到制止,甚至受打致死。反映當時移民村具有較為封閉的管理特性,與外界往來亦較少。移民村的居民來自日本各處,在渡海到基隆港後,才抽籤決定移住地,並非依地緣或親族關係分配,所以同一村中有各種不同的鄉音和習俗。雖然移民原鄉不同,但是同處異鄉,逐漸形成共同生活的群體。村裡有自治組合,處理大小的公共事務,遇有婚喪之事,全村村民共同協助,對外對內都相當團結。 本案的「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即為相關的移民設施,指導官舍位於豐里村大橋組,約於昭和11年(西元1936年)興建。「大橋」之名源於當地位處跨越舊濁水溪水圳之橋梁附近,而得此名;大橋組為當時日本移民墾殖的聚落單位之一,現址約位於西德里12至14鄰舜耕路一帶。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