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州廳
- 類別
- 國定古蹟
- 級別
- 國定古蹟
- 地點
- 新竹市 新竹市大同里中正路120號
歷史沿革
1895年(明治28年)臺灣進入日治時期後,新竹地區初期行政機關沿用清末淡水廳署辦公,公共建設亦多接收既有設施使用。隨著地方制度逐步建立,新竹歷經新竹支廳、新竹縣、新竹辦務署及新竹廳等行政區劃調整,並於1905年(明治38年)實施第一次市區改正計畫,透過道路拓寬、城牆拆除、排水系統改善及公共設施建設,逐步形塑近代都市發展格局。隨著都市發展,原有木構部分多已腐朽且空間格局不符日治官制需求,遂規劃興建新州廳。 新竹州廳於1925年(大正14年)動工興建,1926年(昭和元年)12月4日完成建築主體,並假此新廳舍舉辦「新竹州產業共進會」;經考證於1927年(昭和2年)11月26日完成上棟儀式並啟用,其後陸續增建及修繕,形成今日建築規模。州廳啟用後,成為新竹州行政中樞,統轄桃竹苗地區地方行政,亦見證新竹近代都市發展與地方治理的重要歷程。 1944年5月1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新竹州廳北側部分建築遭美軍飛機空襲受損,戰後於1949年由臺灣省政府籌措財源進行修復。1946年新竹縣政府成立後,以新竹州廳作為辦公廳舍;1982年新竹市改制為省轄市,至1989年7月新竹縣政府遷至竹北後,新竹州廳正式成為新竹市政府辦公廳舍,迄今仍為市政核心。 新竹州廳為日治時期臺灣地方官署建築的重要代表,亦是新竹都市發展的重要歷史見證。建築完整保存近代官署空間格局與和洋混合的歷史風貌,兼具行政、建築及文化價值,於1998年公告指定為省定古蹟,現為國定古蹟是新竹市重要文化資產,持續作為市政辦公與文化保存的重要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