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鎮民代表會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新竹縣 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66號
歷史沿革
建築興建史、使用變遷史 新埔鎮公所始建於昭和十一(1936)年,是殖民政府以國家力量在新埔街上演繹的歷史,期間雖也有庄協議會的民意機構成立,但未發揮功能。二戰後進入國民政府時期,鎮民代表會在地方自治實施後,於民國三十九(1950)年成立,民國五十六(1967)年代表會提議辦公廳的興建,起初僅規劃一層樓之建築,民國五十八(1969)年增建二樓,次年落成啟用,為新竹縣第一個擁有獨自辦公處所的鎮民代表會,可以說是新埔地方自治進入新階段的里程碑。 新埔鎮民代表會為二層樓高之鋼筋混凝土平頂建築,整體建築形式簡單,沒有多餘的裝飾,建築正立面中央,利用樓版及屋頂女兒牆頂部,伸出水平帶之雨遮,加上立面的垂直飾版,展現出現代主義建築追求簡單的特質。民國一O七(2018)年新埔鎮民代表會遷建於田新路上,原新埔鎮民代表會租借給新竹縣柿染文化協會,目前作為協會展示柿染作品的場所,也提供柿染體驗課程,促進在地觀光與柿染工藝的推廣。 建築相關之人物事件歷史 民國三十九(1950)年第一屆新埔鎮民代表舉行選舉,此為新埔走入地方自治的新里程。新埔鎮民代表會成立後共選出 50 位代表,邱火亮為第一屆代表會主席。從民國三十九(1950)年至四十八(1959)年,新埔鎮的鎮長與副鎮長,皆由鎮民代表實行選舉權。直至民國四十八(1959)年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之後,鎮長才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民國五十九(1969)年,黃阿龍鎮長任內,興建代表會辦公廳於現址,由張鏡輝建築師事務所負責繪圖設計。隨著新埔鎮的發展,當時位於二樓的議事廳空間明顯不足,民國八十一(1992)年主席林保漳,將代表會議事廳遷到鎮公所後棟二樓。 建築場所精神價值 新埔鎮民代表會是新埔從清代鄉治,以宗族為主的治理型態,經歷日本殖民時代,以殖民政府進行地方治理,再至國民政府推動地方選舉,進行地方自治過程的里程碑,也是新竹縣最早有獨立辦公處的鎮民代表會,民主政治中地方自治的概念,透過鎮民代表會,形塑出新埔鎮發展史中地方的獨特記憶。建築設計應用水平與垂直線條,簡約的外觀呼應了當時現代主義式樣的設計手法,展現出現代主義建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