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行啟記念館

類別
歷史建築
地點
雲林縣 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101 號

歷史沿革

斗六記念公館為紀念昭和皇太子在大正十二年(1923年)行啟台灣各地所興建行啟紀念館之一,除用以紀念外,同時也提供當地居民一處空間較為廣大之集會、講演場所。 依《莿桐最後望族》之老照片可知,斗六記念公館落成式舉辦時間為大正十五年(1926)十月十七日。建築設計者與營造施工者不詳,興建經費應是由斗六街當地士紳、有志共同募集資金,並加入部分官方資金所興建而成,其土地產權、建築物產權以及經營、管理權研判亦屬於當時斗六街所有。 二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斗六記念公館之產權與使用權便由斗六郡役所轉移至當時的斗六鎮公所。民國四十年左右,雲林縣政府由於辦公廳舍不敷使用,縣政府工商課及工業策進會即遷入此建築物辦公;民國五十四年,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因業務擴張而導致辦公空間不敷使用,遂於五月一日勞動節時於斗六記念公館成立公路局嘉義監理所斗六分站,與縣政府工商課及工業策進會共用辦公廳舍。 民國六十四年六月軍公教福利中心向斗六市公所申請借用並進駐,使用至民國八十六年一月軍公教福利中心。民國八十七年五月,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中區辦事處向斗六市公所申請借用紀念公館辦公;民國八十八年九二一集集地震後,斗六記念公館因遭地震嚴重損壞而有安全之虞,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中區辦事處雲林分處乃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向斗六市公所辦理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