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楊全故居

類別
歷史建築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230巷、陳稜路56巷4號

歷史沿革

日治時期,大正11年(西元1922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酒類制度改正,實施臺灣酒類專賣。楊全的父親在彰化從事酒類製造業,過世後,由長子楊番接手家業。 楊番為彰化街的臺灣專賣局指定酒類賣捌人(即配銷人、經銷商)。大正13年(西元1924年),楊番因病過世後,由其弟楊全接任臺中州彰化郡彰化街酒類賣捌人,至昭和11年(西元1936年)止。楊全生於光緒10年(西元1884年),日文名為岡田喜次郎。昭和元年至昭和8年間(西元1926年至西元1933年),由楊全取得彰化街酒類經銷權。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實施專賣制度,自明治30年(西元1897年)開始實施鴉片專賣,經多次制度變革後,專賣項目逐步擴大。至昭和20年(西元1945年),專賣品包括鴉片、鹽、鹽滷、樟腦、煙草、酒、酒精、火柴、度量衡器及石油,共計10項。 明治34年(西元1901年),臺灣總督府設置專賣局,以統籌各項專賣事業。專賣收入經常超過稅收,成為總督府重要財源。在酒類專賣方面,大正11年(西元1922年)總督府以律令第3號公布《臺灣酒類專賣令》,嚴禁私自釀造及販售,臺灣亦成為日本統治時期唯一實施酒類專賣的地區。初期酒類專賣僅限於不超過90度的酒及酒精;昭和13年(西元1938年)起,超過90度的酒精亦納入專賣;啤酒則自昭和8年(西元1933年)開始實施專賣。專賣酒販售系統採兩級制,賣捌人依地區不同分為七個等級,其下設有小賣人,酒類販售價格均有明確規定,不得任意加價。 本案楊全故居為兩層磚造建築,混合中、西、日三種建築風格,山牆面留有宅第主人「楊」氏字樣圖騰。惟現存故居多已拆除,僅保留部分立面。民國107年(西元2018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同年因建築結構損壞,遂辦理緊急加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