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振豐源商行

類別
縣(市)定古蹟
級別
縣(市)定古蹟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和平路75號

歷史沿革

彰化振豐源商行在臺灣經濟發展上有其歷史意義,其為彰化市街知名家族「磺溪吳氏」二代三人(吳俊源、吳汝俊與吳蘅秋)建立的商號,據昭和10年(西元1935年)《彰化市商工業案內》登錄資料顯示,彰化振豐源商行的代表人為吳俊源;商行創立於明治30年(西元1897年),主要販賣燐寸(火柴)及菸草,為彰化市最早的石油代理商。 大正13年(西元1924年)吳汝俊長子吳蘅秋自日本早稻田大學畢業後,返鄉協助家族事業,開始代理日本ライジングサン石油株式會社的業務,並將彰化振豐源商行遷建於彰化街北門245番地(即今長安街與和平街口)。該建築位居彰化車站前三角地帶商圈內,為沿街面建造之轉角式雙層磚造街屋,一層作為店鋪,二樓則為住宅。其騎樓立面設計因應日治時期的市區改正計畫,以水平飾帶、連續開窗等建築語彙延伸道路視覺;主入口設於街角視覺端點,並透過立面山牆裝飾凸顯主入口意象。 當時日本因應帝國擴張與工業發展需求,對石油的需求日增。為保障長期戰爭軍需物資之供應,日本政府將石油定位為重要戰略物資,陸續採取各式各樣的策略因應,並在臺灣建構完整的石油配銷管道,以因應戰時統制的需求,亦為日後推動石油專賣制度的重要基礎。 昭和12年(西元1937年),彰化振豐源商行改由吳汝俊長子吳蘅秋擔任代表人。昭和18年(西元1943年)石油專賣制度正式實施,當時的石油配給系統由臺灣礦油商會統籌,經由庄、街長傳達至各地區組合,再配給小賣商,進而配售給未裝設電燈設備的家庭。彰化振豐源商行於日治時期經營的汽油、菸草與火柴買賣,皆屬當時政府專賣制度的一環。 二戰結束後,臺灣的石油與菸草配銷制度改變,彰化振豐源商行遂於民國36年至37年(西元1947至1948年)間結束營業。其後曾先後作為彰化市第五信用合作社辦公大樓、診所及百貨商店等用途,民國80年(西元1991年)後停止營業並逐漸閒置。後於民國107年(西元2018年)經彰化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