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武德殿

類別
縣(市)定古蹟
級別
縣(市)定古蹟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公園路一段45 號

歷史沿革

明治28年(西元1895年),日本因甲午戰爭戰勝,為了提倡軍事體育,成立「大日本武德會」。雖然該會名義上為民間社團,卻是一個與地方行政體系及警察機關緊密結合的組織,因此武德殿建築遍設於各地方行政區域。彰化武德殿則興建於昭和初年。 在臺灣的發展方面,明治33年(西元1900年)臺北、臺中、臺南三地皆設置「武德會委員部」;明治39年(西元1906年),臺灣的武德會委員部改組為「大日本武德會臺灣支部」;隨後在大正9年(西元1920年)地方制度改革後,武德會配合新增的地方行政組織,於各處設有支部、支所與分會。彰化武德殿為昭和4年(西元1929年)12月起造,昭和5年(西元1930年)6月22日舉行上棟儀式,同年10月18日落成。日治時期,臺中州彰化郡武德殿作為大日本武德會相關設施之一,其管理及經營項目除備有武道(劍道、柔道、弓道)等基本設施外,亦設有游泳池、馬場、俱樂部與宿舍等周邊設施。除平常的武道練習及特定武道比試外,此處亦作為多種集訓與講習活動場所,因此不但扮演運動競技場所的角色,更成為學員修養身心、磨練意志的修習場所。 二戰結束後,臺灣原有的日本神社及日式寺院建築,大多遭到拆除;然而,武德殿建築卻往往被賦予新的使用功能,除了部分繼續作為警察訓練設施外,亦因具有大跨度空間且位於市中心精華地段,常被改成集會堂、軍公教福利中心或忠烈祠使用。其後,彰化市武德殿改作彰化忠烈祠,室內神龕仍供奉入祀的忠靈牌位。而後方的附屬建物,則作為警察局的宿舍。民國90年(西元2001年)彰化市武德殿經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續於民國94年(西元2005年)10月完成武德殿的修復後,民國96年(西元2007年)改列為縣定古蹟,並於民國107年(西元2018年)完成整體的修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