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公會堂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彰化縣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42號
歷史沿革
彰化市公會堂竣工於昭和8年(西元1933年),位於現今彰化縣立圖書館旁,現址為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42號。 昭和初年,臺灣社會與文化活動蓬勃發展,因各地缺乏民眾集會場域,乃有公會堂之設置,作為保甲會議、演藝、開會、集會、展覽等公共活動空間。彰化郡在昭和年間共興建三座公會堂,分別為鹿港街公會堂(西元1928年)、二水公會堂(二水保甲事務所)及彰化公會堂(西元1933年)。彰化市公會堂至今仍保存上樑時的棟札,其上紀錄當時街長為李崇禮,設計者為藏滿盛秀(後曾擔任彰化市役所土木水道課技手)。根據公會堂屋架內的棟札記載,建築物原始名稱為「彰化街公會堂所」。 日治末期,日本政府實施「市區改正計畫」,將彰化街合併南郭、大竹兩庄改制為「彰化市」,後公會堂亦隨之稱為「彰化市公會堂」。二戰結束後,公會堂由國民政府接收,民國35年(西元1946年)改名為「中山堂」。民國38年(西元1949年)彰化縣政府成立後,中山堂產權移轉至縣府,由彰化縣議會使用。民國51年(西元1962年)議會遷出後,曾由彰化市代表會、中國國民黨市黨部、民眾服務站及後備軍人退輔會等單位進駐,多數期間為各單位合併使用,其中以彰化市代表會使用時間最為長久。另一方面,彰化地區的藝文活動歷經戰後初期的停頓之後開始復甦,民國50年代至民國60年代(約西元1960年代至西元1970年代)彰化市公會堂曾作為中部地區主要的藝術活動展場之一。民國77年(西元1988年)由彰化市清潔隊遷入辦公,主要使用一樓門廳與二樓作為清潔隊的辦公場所,二樓另由其他單位使用(後備軍人協會),公會堂大堂及舞臺區初期尚保持對外開放使用,提供展覽、表演與演講活動等,後期因建築漏水,才改作為清潔隊的倉庫使用。公會堂在不同時期雖有不同的單位進駐使用,但空間多侷限於一、二樓前側空間或左右外廊增建空間,而室內大堂的使用則在議會(縣議會、市代會)遷出後,長期保持對外開放,辦理表演、畫展、選舉期間辦理政見會或提供民間團體舉辦工商展覽。民國88年(西元1999年)九二一地震後,公會堂的建築結構受到嚴重破壞,民國91年(西元2002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並在翌年彰化市清潔隊遷出後進行修復,民國94年(西元2005年)完成修復,並規劃為彰化藝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