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大鵬七村入口門柱、水塔及村辦公室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屏東縣 辦公室:光大巷49、51、53、55號 水塔:光大二巷廣場 門柱:屏東縣屏東市光大巷(1號)兩側
歷史沿革
大鵬七村是婦聯會在婦聯會第9期興建的眷村,完工於民國54年。大鵬七村位處屏東市六塊厝,在高屏溪西岸,與高雄一水之隔,是屏東市最東的里,北鄰河濱公園與高屏大橋。婦聯會興建眷戶有共同特徵,眷村入口會設大門,眷村內的分區由主要道路來區隔,村落邊緣會用圍牆或較寬廣之道路區隔內外。其建造眷村形式,多是平房式或2層樓磚造連棟透天房舍。在日治時期,原是「六塊厝苗圃」,但受到日昭和2年(1927)暴風雨侵襲而毀損,以致將土地出租給製糖株式會社及放租給農民耕種外,殖產局也於日昭和8年(1933)撥出部分地區興建堤防,日昭和10年(1935)撥出部分地區開闢屏東機場。日昭和17年(1942)臺灣總督府收回土地,作為擴建屏東機場之用。 大鵬七村是婦聯會在婦聯會第9期興建的眷 村,完工於民國54年。大鵬七村位處屏東市六塊厝,在高屏溪西岸,與高雄一水之隔,是屏東市最東的里,北鄰河濱公園與高屏大橋。在日治時期,原是「六塊厝苗圃」,但受到昭和2年暴風雨侵襲而毀損,以致將土地出租給製糖株式會社及放租給農民耕種外,殖產局也於昭和8年撥出部分地區興建堤防,昭和10年撥出部分地區開闢屏東機場。昭和17年臺灣總督府收回土地,作為擴建屏東機場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