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郡官舍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彰化縣 彰化縣員林市博愛路142巷16號
歷史沿革
員林郡官舍並未有確切的興建時間,最早在大正14年(西元1925年)便出現在官方圖資,此官舍建築群現今坐落於彰化縣員林市博愛路142巷16、20號。本案員林郡官舍在建築樣式上為左右對稱、兩戶比鄰而居之獨棟雙拼式建築,應屬於「二戶建樣式之判任官乙種官舍」。 大正9年(西元1920年)臺灣總督府施行地方行政制度改制,州郡街庄改正後亦在此設立員林郡,並廣設日式政教設施,如郡役所、街役場、火車站、武德殿、小學校、公學校等。員林郡設置後,郡役所職員因廳舍尚未興建完成,故先使用原員林支廳廳舍辦公。員林郡役所於昭和5年(西元1930年)6月始竣工,因此官舍落成時間應早於郡役所,推測本建築約興建於大正年間(西元1920年代)。在地理位置上,員林郡役所位於官舍西側,兩者相距約160公尺;郡役所再往西約200公尺即為員林車站,日治時期即可循今民權街直達,官舍、郡役所及車站位於同一軸線上,便利官吏往返。 日本政府於領臺後,即將員林街列為彰化平原重要的發展市鎮,因此於官舍鄰近區域廣設行政機關與學校,同時亦有彰化銀行支店、員林信用組合等商業機構進駐,顯示該地區已發展成兼具行政與商業機能之現代都市。及至二戰結束後,員林地區仍為高度發展之區域,官舍附近亦為行政、教育及商業機能集中的重要地區。 員林郡官舍所在之博愛路142巷一帶,日治時期規劃為官舍區,日式宿舍櫛比鱗次,該建築於日治時期作為臺中州政府職員及其眷屬宿舍使用。然而,二戰結束後雖仍作為政府宿舍使用,但歷經颱風、火災、道路拓寬等因素,目前僅存本案建築。戰後由國民政府接管,民國41年(西元1952年)改由彰化縣政府管理,仍供政府機關職員居住,曾作為水利局、公所等單位官員宿舍,後續由彰化縣警察局管理。目前因屋況受損嚴重,已無人居住,並於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