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李安人墓
- 類別
- 縣(市)定古蹟
- 級別
- 縣(市)定古蹟
- 地點
- 彰化縣 彰化縣大雅段1101地號;大雅段1102-1地號;大雅段1103地號;大雅段1193地號
歷史沿革
和美李安人墓興建於乾隆24年(西元1759年),現今位於彰化縣和美鎮大雅段。該墓墓主為清領時期臺灣中部開拓先驅楊志申之母李肅惠,其墓碑上刻有「銀同」二字,顯示其為中國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人,於康熙年間隨丈夫楊國暢渡海來臺。卒後墓碑上立有「誥贈六品安人肅惠李安人塋」,安人為六品之命婦,墓前卻立有一對石筆,藉以彰顯家族地位(依清代律令《大清會典》,六品官以下應無立石象生等石刻裝飾)。該墓迄今已逾二百年,其子楊志申投資開鑿水圳,潤田千數百甲,使楊家成為收入上萬石租的大墾戶與大家族。 楊志申於18世紀初自臺南北上彰化展開拓墾,並於康熙57年(西元1718年)至雍正元年(西元1723年)間陸續開鑿二八圳、快官圳、福馬圳,乾隆年間又陸續完成東西二三圳及深圳。在雍正、乾隆年間,八卦臺地東西兩側,西至半線堡,東至水沙連堡、貓羅堡,北至貓霧拺東堡,皆為楊志申家族的農務區域。 楊志申長子楊振文由監生捐知府職銜,除承接父親於半線堡的田業,並積極向外拓展,例如於乾隆40年(西元1775年)後承典張振萬在岸裡社之業,使楊家正式於臺中盆地貓霧拺東堡拓墾。楊振文不僅活躍於八卦臺地西側平原,亦沿烏溪及濁水溪進入內山移墾。此外,楊家與官方進行政治合作,如乾隆51年(西元1786年)楊振文參與協助清政府平定林爽文事件,因功提高社會地位,帶領家族勢力邁向巔峰。楊家經世代經營,大租、小租事業有成,成為彰化地區望族,躋身地方領導階層。 和美李安人墓在民國107年(西元2018年)經彰化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現由「楊志申祭祀公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