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宿舍群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臺南市 台南市新營區中興路66巷4號;台南市新營區中興路31巷4號
歷史沿革
臺灣的糖在日治之前早為重要的出口商品,1858年(咸豐八年)清廷戰敗與列強簽訂天津條約,臺灣開港通商之後,糖與茶葉和樟腦發展成為臺灣三大出口商品。日本領臺之後,在產業上首先即以糖業為重點發展目標,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就任第四任臺灣總督的兒玉源太郎提出財政二十年計畫,宣布以獎勵為糖業的政策方向,藉由管制與補助,朝向發展大型新式製糖場的終極目標邁進。總督府在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底開始遊說日本本國和臺灣資本家投資糖業在糖業獎勵規則公布之後,臺灣的糖商及地主等資本家即陸續申設成立新式製糖會社,次年起臺資的大型新式製糖工場開始陸續成立,此時以臺資為主的大型新式製糖會社包括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臺南製糖株式會社,與最早日資的臺灣製糖株式會社為臺灣三大新式製糖會社。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日俄戰爭後,日本資本大舉來臺設立大型製糖會社,並陸續收購既有新式工場或改良糖廍。糖務局藉機加速新式工廠取代改良糖廍。在總督府採取的保護政策下,大型資本不斷合併新式製糖場和改良糖廍。在1927年(昭和二年)日本發生經濟恐慌後出現的大財閥合併潮也影響臺灣,合併潮後全臺灣只有十家新式製糖會社,全為日資。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日本戰敗後離開臺灣,政府派員接收,將原由日人經營的糖業株式會社財產收為官有,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在臺北市成立臺灣糖業接管委員會進行接管工作,並將製糖工場都改名為「臺灣糖業接管委員會XX糖廠」,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底臺灣的糖在回復產能後,除內銷外,大部分以外銷為主,臺糖公司本身的盈虧狀態則與國際糖價起落密切關聯。1985年(民國七十四年)以後改採內銷為主,並陸續關閉糖廠。1990年代開始,臺糖嘗試朝多面向發展,以期轉型。2002年(民國九十一年)成立企業再造專案小組,規劃成立八大事業部、三大經營中心,使臺糖從單一糖業為主力,其他為副業的組織型態,轉為八大事業並行發展的組織。 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成立於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3月20日,是日治時期首先成立的大型臺資新式製糖株式會社,在大型新式製糖會社中,其成立時間只晚於臺灣製糖株式會社。1905-1906年(明治三十八至三十九年)的製糖期,此時為日俄戰後初期景氣大好,日資大舉入臺設立大型新式製糖會社,在日人幹部的主張下,鹽水港製糖會社決定增資並改組為符合日本商法的株式會社。1907年(明治四十年)1月15日鹽水港製糖召開股東大會,決議增資為500萬圓,並以新鹽水製糖買下舊鹽水港製糖股份、機械。新的鹽水港製糖提出擴張計畫,計畫在新營興建第二座工場,稱為第二工場,預定製糖能力為820英噸。在新營新設的第二工場於1907年(明治四十年)動工,於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11月上旬進行機器試運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