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中州員林郡青果同業組合檢查所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彰化縣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75號
歷史沿革
日治時代以前臺灣的香蕉是自給性農作物,但明治28年(西元1895年)日本開始治理臺灣後,商業性香蕉的生產與市場交易逐漸發展。明治36年(西元1903年)任職於大阪商船會社基隆支店的都島金次郎,首次以香蕉為商品運銷至神戶。到了明治43年(西元1910年)左右,臺灣中部成為臺灣代表性的香蕉生產地區,之後也成為臺灣香蕉對日本出口的重要產地。 在同一時期,開始於臺灣中部設立青果合作社,處理有關臺灣香蕉的運輸相關作業。根據《臺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十週年誌》記載,臺灣總督府於大正3年(西元1914年)頒布《臺灣重要物產同業組合法》,推動生產者與批發業者透過組合交易,代替過去自由買賣的方式,並依此於大正4年(西元1915年)成立中部臺灣青果物輸出同業組合。 大正13年(西元1924年),中部臺灣青果物輸出同業組合准許山地香蕉栽種面積3公頃以上、平地栽種面積1公頃以上的生產者加入組合,並於大正14年(西元1925年)改稱為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由於最早的同業組合成立於臺灣中部,表示日治時代臺灣中部是最早栽種並對外輸出香蕉的重要產地。 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的業務主要與香蕉販賣密切相關,並與臺中州香蕉產業的發展息息相關。從最早的香蕉栽培、獎勵、收購,到各地香蕉檢查所的設置、增設與香蕉產地的變化趨勢,以及香蕉品質品評會的辦理、販售運輸方式與通路網絡的建立,各項環節皆彼此緊密連結。 本案建築即為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所設置的檢查所,主要檢查來自員林本地及彰化南部,如永靖、社頭、二水、田尾、田中等地區的香蕉,載運至員林後,再透過鐵、公路轉運販售至臺灣其他地區,以及主要海外市場──日本。二戰結束後,民國39年(西元1950年),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改稱為臺中青果運銷合作社。民國40年(西元1951年)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檢驗局臺中分局設立員林辦事處;民國58年(西元1969年)價購原臺中青果運銷合作社辦公房屋,辦公處遷入現址至今,目前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員林辦事處之辦公室。本案於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