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化郡公會堂

類別
歷史建築
地點
臺南市 臺南市新化區護國里6鄰中山路134號

歷史沿革

公會堂是日治時期供公共集會的主要場所。清領時期,臺灣的公共建設並不發達,民眾遇有婚喪喜慶、宴客集會等事宜,多半以廟宇、廟埕或是私人宅邸為場所,缺乏公眾集會之專屬建築。 日治時期,隨著統治者的更迭,各種新式社交活動逐步引進臺灣,但缺乏合適場地進行會議或表演場所,建立一個公共集會宴客的專屬建築物實有必要,在此情形下,臺灣各地的公會堂陸續興建啟用,其中亦有新統治者以新的公共集會場建築取代原有公共集會場之意圖,初期催生者也以日人為主。 公會堂的主要機能為提供公眾集會場所,除必備的聚會空間外,有的公會堂尚有公共圖書館、食堂(餐廳)、表演廳、娛樂室、體育設施等,成為市、街、庄內居民的休閒健身、吸收新知及聯絡感情的重要場所。 根據《臺南州社會事業要覽》及《臺南州厚生事業要覽》記載,新化公會堂完工於1937年(昭和十二年)2月16日,其經營主體為新化郡。若從臺南州下各公會堂之興建時間看來,其為臺南州各公會堂最後興建者,只是從上述資料中,均未見各年度的使用情形。 臺南市文化局勘查,屋頂主樑仍高掛建屋時的「棟扎」,上有「四柱尊奉祭祀神代永盛棟」字樣,故推測建於1936年(昭和十一年)。不過,根據日治時期的《臺灣日日新報》,新化公會堂則於1927年(昭和二年)就有記載。最早一次的使用記錄為新化郡役所於1927年(昭和二年)11月6日召集轄下各街庄長,於公會堂召開街庄事務磋商會。根據新化康文榮先生提供的照片,新化公會堂確有兩代,第一代公會堂位於第一代街役場二樓,但空間不敷使用,因此在梁道捐地新建第二代街役場後,另覓土地建造第二代公會堂,此即今日留存之公會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