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員林街消費市場
- 類別
- 歷史建築
- 地點
- 彰化縣 彰化縣員林市民生里中正路346號
歷史沿革
臺灣早期的市場,大多為進行簡單交易的商品交易中心,由於交易物品種類不同,大致上分為兩種:即買賣魚菜和日用雜貨的「普通市場」,以及交易牛隻的「牛墟」;而普通市場又可分為「攤販市場」與「店鋪市場」,這些市場大多利用交通頻繁的街衢、城門以及寺廟等附近的空地經營。 日治時期,從明治28年(西元1895年)起,前後花了15年的時間,改善全臺市場,使市場成為公共事業。公設消費市場的出現與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公共衛生論息息相關,臺灣總督府亦透過市場公共化政策,使公設市場逐漸介入地域社會。昭和11年(西元1936年)發布「臺灣都市計畫令」之後,市場便納入都市公共設施建設與管理體系之內,市場透過官方經營與管理,逐漸成為提供區域民生物品的都市公共設施,亦影響民眾的生活衛生習慣。 在此背景下,日治時期的燕霧下堡員林街於明治35年(西元1902年)11月25日設立員林市場。由於當時總督府財源尚未穩定,基於改善環境衛生之需求,亟需設置排水系統及整治街道衛生,遂將清領時期即已存在的露天式攤販市集集中,並選擇廣寧宮鄰近空屋或較易取得之用地,由地方士紳集資興建簡易構造房屋形式之市場。明治43年(西元1910年)10月,因市場建物老舊,開始於舊址擴充改建,由玉田氏包辦重建工程,翌年完成。大正10年(西元1921年)公布「消費市場使用條例」,實施市場營業許可制,由各地街庄長管轄並設立市場管理員,政府透過管理制度介入傳統零售市場,並將消費市場列為公共設施。之後,隨著員林地方產業發展及人口成長,舊有木造市場經十餘年使用後已日漸老朽,且有白蟻危害,故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開始進行改築計畫。 昭和10年(西元1935年)興建本館及北側外圍店鋪後,至昭和後期,傳統販售日常生活食料品之功能逐漸不敷使用,商店街等新型態商業空間亦逐漸發展。為吸引消費者回流公設市場,市場遂擴大用地,並於沿街面增設市場店鋪,使市場經營模式與販賣種類更加多元。 二戰結束後,人們將過去的員林街消費市場稱為第一市場(一市仔)。民國49年(西元1960年)又擴建西側(今中正路)外圍店鋪,計有店鋪28間、攤位195位。隨著第一市場的擴建,原有紅磚市場建物逐漸被後期增建物遮蔽於內。民國94年(西元2005年)曾整修市場門面。本案於民國110年(西元2021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