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南考古遺址

類別
國定考古遺址
級別
國定考古遺址
地點
臺東縣 臺東縣臺東市石壁段

歷史沿革

1.68年內政部評定卑南遺址為第三級古蹟。 2.69年鐵路局新站施工出土大量文物,自69年至77年間的經13次搶救發掘。 3.77年7月7日內政部內民字第608610號函公告第一級古蹟一卑南遺址範圍僅指月形石柱區(地籍圖20x35.3=706平方米)。 4.78年縣政府土地徵收土作完竣(卑南文化公園)。 5.79年2月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成立。 6.79年6月20日內政部台(79)內民宇第810960號函指定遺址區(月型石柱周圍)涵蓋範圍為1,818平方米(含遺址706平方米,合計2,524平方米)。 7.80年9月6日內政部召開第一級古蹟『卑南遺址』涵蓋範圍審定會議,確定三個圈圈,面積約90公頃。 8.80年10月11日內政部台(80)內民字第80了2296號函審定:卑南遺址涵蓋範圍約五十公頃。 9.95年5月1日 文建會文資籌研字第09500017951號函公告指定『卑南遺址』為國定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