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遠東戲院

類別
縣(市)定古蹟
級別
縣(市)定古蹟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光復里光復路142號

歷史沿革

遠東戲院的前身為「梅亭」。「梅亭」原為許丁綿故宅,許家於「梅亭」曾設有書房「鵲館」,並設帳授徒,是早期北斗街培育人才的搖籃之一。日治時期,據聞北白川宮能久親王曾於「鵲館」駐紮,故於昭和13 年(西元1938年)許家寄附土地,拆除原建築改建為公園,並豎立「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御舍營之址」紀念碑,而公園稱為「御遺跡地」,是北斗街當時唯一的公園。 二戰結束後,公園內的北白川宮紀念碑遭拆除,改立臺灣光復紀念碑。民國 41 年(西元1952年)第三屆鎮民代表會代表倡議將光復紀念碑處改設劇場一座,並在公所與民間合作興建下,北斗遠東戲院初創時由民股 13 人組成,許耀擔任民股代表與北斗鎮公所於民國 44 年(西元1955年)11 月 20 日簽立合同契約書,合同建築「遠東戲院」,約定北斗鎮公所提供其所有之光復紀念碑用地土地使用權,至民國45年(西元1956年)12月,戲院落成。其時,北斗尚有另一戲院名為「北斗戲院」,而鎮民以新、舊簡稱區別兩戲院,稱「遠東戲院」為新戲院,「北斗戲院」為舊戲院。    「遠東戲院」位於今日中華路與光復路交叉口,身處市中心,牆面外觀為洗石子原色。戲院整體建築雖無華麗繁複的裝飾,但因建築物本身佔地面積龐大,因此成為北斗市街相當重要的象徵性地標,昔日亦為當時北斗街及附近聚落的重要娛樂休閒據點。    民國40、50年代(約西元1950年代至1960年代),電影逐漸普遍,加以當時人們娛樂選擇較少,遠東戲院維持了約莫十五年的榮景,當時可說是北斗地區最具代表性的娛樂休閒場所。然而進入民國60年代(約西元1970年代)以後,隨著電視的普及,戲院的經營逐漸困難,最終仍不免走向歇業一途。民國 81 年(西元1992年)起,因有線電視頻道增加,電影觀眾銳減,遠東戲院僅在晚上及假日放映,亦曾於民國 81 年(西元1992年)4 月 1 日起出現暫停營業情形,於民國 83 年(西元1994年)9 月 30 日申請停業,民國 88 年(西元1999年)1 月 14 日才又復業,但因戲院不符合消防、建築、公共安全等諸多法令規定,再加上電影業沒落,故未再經營戲院業務。後於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經彰化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