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分駐所(所長宿舍及升旗台)

類別
歷史建築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二水鄉二水村員集路三段711號

歷史沿革

二水分駐所最早名為「二八水警察官吏派出所」,所長宿舍原緊鄰於二水分駐所,但宿舍與分駐所建築並未相連。二水分駐所於民國105年(西元2016年)間因拆屋還地而拆除,但其歷史發展與所長宿舍仍密不可分。所長宿舍地址位於現今彰化縣二水鄉二水村員集路三段711號,一旁緊鄰二水公會堂。 明治32年(西元1899年)7月8日正式成立「二八水警察官吏派出所」,隸屬於北斗辦務署,並於明治34年(西元1901年)更名為「二水警察官吏派出所」。當時警察官吏派出所多借用民宅或廟宇作為辦公空間,而當時分駐所即是借用二八水庄內之商戶住宅,為木造瓦葺平家壹棟及附屬建物,形式為一字型五間造,右後方附屬建築為炊事場、浴室與廁所,此時尚未另建本案之所長宿舍。分駐所於昭和2年(西元1927年)改建為磚木造混合之建築物,並於昭和4年(西元1929年)落成,當時建築物中間設置磚造事務室、兩側為木造宿舍,其中木造宿舍係提供員警使用,而非作為分駐所所長宿舍。二水分駐所所長宿舍興建於昭和3年(西元1928年),與二水分駐所改築時間有所重疊,因此不排除為同時期修建增置,對照其作法較接近大正6年(西元1917年)〈判任官官舍標準改正〉之一戶建(獨棟)甲種判任官舍。 民國34年(西元1945年)之後,二水警察官吏派出所更名為「二水派出所」,隸屬於員林區警察所;民國45年(西元1956年)又改為「二水警察分駐所」。民國57年(西元1968年)因行政區劃調整,二水警察分駐所改隸「彰化縣田中警察分局二水分駐所」;二戰後,本案建築亦改為派出所所長宿舍。 所長宿舍東側留有一座升旗台,而升旗台的使用與建立,可追溯至日治時期。當時於公會堂或警政系統等公共場域周邊設置升旗台,具有特定的政治及社會教育意涵。二戰後,台灣仍延續升旗及使用國旗的制度,軍警、學校等場域內亦常見升旗台。本案升旗台原設於二水公會堂東北側,且其造型風格與鄰近的二水公會堂相近。原於民國105年(西元2016年)拆屋還地時預定拆除,經當地文史工作團隊極力爭取後予以保留,並移置至現今位置。 分駐所左側原有一座日治時期興建、兩層樓高,具有空襲監測及消防功能的紅磚瞭望台,為當時重要的觀測平台,並編制人員進駐守望,具有空襲警報監測功能。但由於二水分駐所所在地為私有產權,在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經司法判決後,決定將二水分駐所的派出所、瞭望台及其餘外部設施拆除並「還地於民」,遂形成現今僅存所長宿舍及升旗台的樣貌。本案於民國106年(西元2017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