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公會堂

類別
歷史建築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二水鄉二水村員集路三段701號

歷史沿革

二水公會堂,又名二水保甲事務所,約於日治昭和年間興建,現今位於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三段701號。 在日治中後期,全臺各郡市、街庄大量興建公會堂之際,對於未設置公會堂之區域,乃採取擴充其保甲聯合事務所之方式,以滿足民眾舉辦大型活動,以及作為日本人進行政令宣導與社會教育工作之場所。二水公會堂又名二水保甲事務所,為二水警察官吏派出所(二水分駐所)的附屬保甲事務所。其興建與日治時期保甲制度有密切關係,不同於其他單純做為集會空間之公會堂,二水公會堂多數時間用來做為保甲開會場所,少數則由地方組織(如二水信組總代會)借用進行集會使用,亦曾短暫做為郵便出張所。 二水公會堂實際功能為二水分駐所(日治時期稱「二水警察官吏派出所」)附屬之保甲事務所,其基地選擇、興建時間、構造方式與二水分駐所宿舍有相當程度之關聯。二水公會堂除了昭和年間興建的建築物外,包括集會空間、西南側服務空間,而後期在西南側服務空間又增建了一層樓磚造建築。二水公會堂雖名為公會堂,但實際卻是做為保甲事務所,屬於街庄層級之公會堂,因此其基地位置緊鄰派出所,並不像一般公會堂會選在鄰近公園或俱樂部旁邊,且其建築樣式與平面配置也與當時單純做為保甲聯合事務所之保甲建築不同,反而與其他公會堂建築相當類似,且內部平面空間也無任何隔間。其基地位於日治時期二水通往雲林縣林內鄉、南投縣名間鄉與集集鎮之主要幹道旁,且與原二水分駐所、二水分駐所所長宿舍位於同一塊基地(二筆地號)上,因此基地之選址與配置都符合日治時期派出所組成之形制。 二戰結束後,本建築轉做為鄉民代表會議場所使用,直至民國65年(西元1976年)鄉公所新建大樓後撤出,接著由中國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站進駐,期間針對建築物內部進行整修,增加內部天花與牆面層板裝修與電扇裝置,並持續使用至民國70年(西元1981年),後期又改為二水鄉老人會以及消防分隊使用,講臺部分為此時期增設。 本案於民國106年(西元2017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但由於土地屬於私有產權,故屢有拆屋還地的要求,原在附近的二水分駐所因土地租約屆滿,目前已遭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