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山考古遺址

類別
國定考古遺址
級別
國定考古遺址
地點
宜蘭縣 宜蘭縣冬山鄉丸山村與八寶村間的丸山小丘。

歷史沿革

一、1963年1月4日盛清沂先生進行宜蘭平原邊緣地區史前遺址調查時,發現本遺址,並命名為羅東圓山遺址。 二、1987年1月-6月,黃士強先生等因蘇澳火力發電計劃環境調查時複查本遺址,採集打製石斧2件。 三、1990年,李坤修先生在進行連照美、宋文薰兩位教授主持之「台灣地區史前遺址史前考古資料調查研究計劃」時,複查本遺址,發現遺物並推測遺址原本可能分布整個山丘,採集打製石器、磨製石器殘片與石環廢料等石質遺物,並將遺址改名為「圓山遺址.冬山」。 四、1994年3月,劉鵠雄等進行劉益昌主持之「宜蘭縣史」調查工作時,發現石器、褐色灰胎的夾砂陶。 五、1994年4月,劉益昌等進行「宜蘭縣史」之調查工作,在本遺址進行探坑試掘工作,發現清晰的文化層與石棺,並出土以褐色灰胎的夾砂陶為主的陶器,並建議本遺址應依當地地名改稱為「丸山遺址」。 六、1994年12月,宋文薰、何傳坤,在邱水金帶領下調查本遺址址,在西側山麓緩坡採集石器、陶器。 七、1995年2月12~19日,劉益昌先生受宜蘭縣政府民政局委託,進行常富關係企業濟鴻企業公司靈山聖塔新建工程與本遺址關係的研究試掘,發現文化層及遺物包含的地層,出土各類型日常使用的石製工具、農具、漁具、獵具,並發現淡褐色夾砂陶、褐色黑胎夾砂陶、灰色夾砂陶等三類陶器。 八、1995年5月,「台灣地區地方考古人才培訓班(第二期)」選擇本遺址作為田野試掘地點,此次發掘採取系統性規劃發掘,出土豐富的遺物、遺跡,其中最重要的是發現居住遺跡、石板棺及甕棺等現象,以及二對人獸形玉玦、一件喇叭形玉環,本遺址代表宜蘭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丸山系統。 九、1998年為「丸山寶塔」的新建工程將損及部分遺址範圍,宜蘭縣政府進行三階段搶救發掘等工作,出土了豐富的文化遺物與生態遺留,其現象相關之文字、圖繪、圖像資料豐富且珍貴。 十、2004年2月13日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計畫項下鍾國風、宋文增、陳俊男地表調查。 十一、2004年11月2日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計畫項下工作小組、審查委員與委託單位共同會勘 。 十二、民國92年12月26日指定為縣定古蹟,正式命名為「丸山遺址」 十三、民國107年3月12日宜蘭縣政府提報丸山考古遺址指定。 十四、民國107年8月15日現場勘查。 十五、民國107年9月4日審議指定為國定考古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