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庄內厝子黃宅明德居
- 類別
- 直轄市定古蹟
- 級別
- 直轄市定古蹟
- 地點
- 桃園市 桃園市福嶺路二段198巷21弄80號
歷史沿革
黃氏自第19世祖從廣東陸豐來臺,第22世五兄弟同心協力經營水田及茶園耕作等家業有成,田產皆採取先租後買的方式,於明治42年(1909)至大正8年(1919)期間,購置了包括現今明德居的大片土地以興建公廳祖厝,並於大正10年(1921)竣工,取名為「明德居」。其「明德」之義,出自《四書》中的《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係在勉勵子孫「發揚自身所具的光明德性」。其後於大正13年(1924)合資創建「永春合資會社」,以購置田產、承租茶園耕作,事業經營有成,為中壢大崙地區之望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