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條圳派出所

類別
縣(市)定古蹟
級別
縣(市)定古蹟
地點
彰化縣 彰化縣三條村南九甲巷5號

歷史沿革

警察官吏派出所之制度,為日本現代警察制度之獨創與核心,並深刻影響殖民地臺灣。派出所規模雖小,卻為其制度下權力運作的主要機構;其「散在」配置與建築發展,具體展現日本殖民政府對殖民地社會控制的治理模式。 三條圳派出所前身為潮洋厝警察官吏派出所,成立於日治時代昭和2年(西元1927年),當時為民眾寄附土地所建設而成,主要作為地方行政與治安據點使用,所址在潮洋村潮洋國小西側,現今遺跡已不復存在。 日治時期,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設於溪州,帶動區域發展,以溪州為中心,逐步發展出溪前厝、新庄子、斗六甲等地區。隨著三條圳發展成為新興聚落,警政機關於昭和8年(西元1933年)遷至三條圳現址,並改稱為三條圳警察官吏派出所。該派出所位於溪州糖廠與蔡公厝間,向東可控制糖廠軌道,向南可控制蔡公厝,向西可及內、外潮洋及三條圳聚落,向北可及糖廠,成為地方治安控制的中心。 本案現址於大正15年(西元1926年)即設有三條圳保正共同事務所,當時為竹木構造、建物約40坪。後因潮洋厝警察官吏派出所撤廢移轉至三條圳,遂於昭和8年(西元1933年)進行改建、增築等修繕工事,此後保正共同事務所與新增設之三條圳警察官吏派出所共用同一建築空間。 二戰後初期,三條圳警察官吏派出所改稱為臺中縣警察局北斗分局三條圳派出所。民國35年(西元1946年)因颱風來襲,導致派出所電話設備及瓦作損壞,並於同年完成修復。民國39年(西元1950年)因臺灣省地方自治行政區再次重整,改稱為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三條圳派出所迄今。民國99年(西元2010年)經彰化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